贰
三一神完全的救恩分三个阶段,包含许多项目:
一
第一个阶段,起初的阶段,即重生的阶段:
2
在这阶段,神借着基督的救赎称义了我们(罗三24~26),并且在我们的灵里,借着祂的灵,用祂的生命重生了我们(约三3~6);这样,我们就得着了神永远的救恩(来五9)和永远的生命(约三15),成为祂的儿女(一12~13),永不灭亡(十28~29)。
二
第二个阶段,长进的阶段,即变化的阶段:
2
在这阶段,神借着基督之死的功效在我们里面主观地作工,借着生命之灵的律,释放我们,使我们脱离内住之罪的管辖,就是罪与死的律(6~7,七16~20,八2);借着祂的管教(来十二10)和对神家的审判(彼前四17),用祂圣别的性情,借着祂的圣灵圣别我们(罗十五16);使我们在祂的生命里长大(林前三6~7);借着万有的效力(罗八28),用赐生命的灵,更新我们魂里面的各部分而变化我们(林后三6、17~18,罗十二2,弗四23);把我们建造在一起,成为属灵的殿,给祂居住(彼前二5,弗二22);并且使我们在祂的生命里成熟(启十四15),以完成祂完全的救恩。
3
这样,我们就渐渐从罪的权势、世界、肉体、己、魂(天然的生命)以及个人主义中蒙拯救,在神圣的生命里成熟,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。
三
第三个阶段,完成的阶段,即得荣的阶段:
1
这个阶段是由我们的身体得赎(改变形状)、模成主的形像、得荣、承受神的国、有份于基督的王权以及对主最高的享受所组成。
2
在这阶段,神要将我们的身体改变形状,使之同形于基督荣耀的身体(腓三21),借以救赎我们堕落、败坏的身体(罗八23);使我们模成祂长子荣耀的形像(29),叫我们重生的灵、变化的魂、以及改变形状的身体,都与祂毕象毕肖;并使我们得荣耀(30),把我们浸没在祂的荣耀里(来二10),使我们得进入祂属天的国(提后四18,彼后一11),就是祂所召我们进入的(帖前二12),并且承受这国作祂福分中最高的份(雅二5,加五21),甚至与基督同掌王权,作祂的同王者,有份于祂辖管列国的王权(提后二12,启二十4、6,二26~27,十二5),并在祂神圣的行政里分享祂君尊的快乐(太二五21、23)。
3
这样,我们的身体就要得释放,脱离旧造败坏的奴役,得享神新造之荣耀的自由(罗八21);我们的魂也要得拯救,脱离试炼和苦难的范围,进入满了荣耀的新范围,有份于并享受三一神一切所是、所有、所成就、所达到并所得着的(彼前一6,三14,四12~13,五9~10)。
叁
一章五节的救恩是完全的救恩,终极的救恩;专一地说,乃是指我们的魂免去主回来时主行政对付之时代刑罚的救恩:
一
这是我们魂的救恩,就是所预备在末后的时期要向我们显现的救恩,也就是基督在荣耀里显现时所要带给我们的恩;我们魂的救恩乃是我们信心的结果─9、13节,太十六27。
二
我们的魂要在主显现、回来时得救,脱离苦难得以完满地享受主─二五31:
a
丧失魂生命乃是指丧失魂的享受,救魂生命是指保守魂在享受中─太十六25。
b
我们或者今天丧失我们的魂生命,来世得着;或者今天救我们的魂生命,来世丧失。
3
进去享受主的快乐,就是我们魂的得救─来十39:
a
拯救或得着我们的魂,乃在于我们得救重生之后,在跟从主的事上,如何对付我们的魂。
三
神的能力能保守我们达到这救恩,使我们得着这救恩;神的能力是我们蒙保守的因由,信是凭借,借此神的能力有效地保守我们─彼前一5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