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得一16~17,二2,11~12,四9~13,罗六6,七1~4,加二19~20
得1:16 路得说,不要催我离开你回去不跟随你。你往哪里去,我也往哪里去;你在哪里住宿,我也在哪里住宿;你的民就是我的民,你的神就是我的神。
得1:17 你在哪里死,我也在哪里死,也葬在哪里。除非死能使你我相离,不然,愿耶和华重重地降罚与我。
得2:2 摩押女子路得对拿俄米说,请你让我往田间去,我在谁的眼中蒙恩,就在谁的身后拾取麦穗。拿俄米说,女儿啊,你只管去。
得2:11 波阿斯回答说,自从你丈夫死后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并你离开父母和出生地,到素不认识的民中,这一切事人全都告诉我了。
得2:12 愿耶和华照你所行的报答你;你来投靠耶和华以色列神的翅膀下,愿你满得祂的酬报。
得4: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,你们今日作见证,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、玛伦的,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;
得4:10 我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,好叫死人的名得以在他的产业上存立,免得死人的名从他的弟兄中,并从他本乡灭没。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。
得4: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,我们作见证。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,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、利亚二人一样。又愿你在以法他得财富,在伯利恒得名声。
得4: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,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。
得4:13 于是,波阿斯娶了路得为妻,与她同房。耶和华使她怀孕,她就生了一个儿子。
罗6:6 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的身体失效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
罗7:1 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,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?
罗7:2 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受律法约束,归与丈夫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
罗7:3 所以,丈夫活着,她若归与别的男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脱离了那律法,虽然归与别的男人,也不是淫妇。
罗7:4 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你们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结果子给神。
加2:19 我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
加2: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
壹 路得记里路得有六个身分,预表在基督里之信徒的身分:
一 路得是神所创造的人,带着她天然人的身分及其与生俱有的权利,预表信徒是天然的人。
二 路得的身分是堕落之人─是摩押女子、乱伦族类之后裔─预表信徒是堕落之人,带着他在性情上一切的败坏。
三 路得的身分是那欠债之旧丈夫─就是与罪牵连并因罪欠债的人─的妻子,预表信徒是旧人:
1 千万不要把摩押女子路得,和她的丈夫看作是两个人,必须看作是一个。
2 按照整本圣经的观点,罗马七章里的丈夫是指受造后堕落的旧人─罗六6,七1~4。
罗6:6 知道我们的旧人已经与祂同钉十字架,使罪的身体失效,叫我们不再作罪的奴仆,
罗7:1 弟兄们,我现在对明白律法的人说,你们岂不知律法作主管辖人,是在他活着的时候么?
罗7:2 女人有了丈夫,丈夫还活着,就受律法约束,归与丈夫;丈夫若死了,就脱离了丈夫的律法。
罗7:3 所以,丈夫活着,她若归与别的男人,便叫淫妇;丈夫若死了,她就脱离了那律法,虽然归与别的男人,也不是淫妇。
罗7:4 我的弟兄们,这样说来,你们借着基督的身体,向着律法也已经是死的了,叫你们归与别人,就是归与那从死人中复活的,使我们结果子给神。
3 作为旧人,我们是丈夫;作为新人,我们是妻子。
4 旧人是由堕落的人和天然的人所组成。
5 堕落的人与罪牵连并因罪欠债,而天然的人是善的,渴望行善─19,21节。
四 路得的身分是被她亲人赎回的人,预表信徒在他们旧人堕落的部分里已被十字架了结,并在神所创造的部分里已被赎回归神,罪债都已清理,权利也得恢复─加二19~20。
加2:19 我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
加2:20 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
五 路得在婚姻的联结里,她的身分是波阿斯的妻子,预表在神新造里的信徒,是新人的一部分,在生机的联结里,作基督的配偶。
六 路得作为基督的一位先祖,将基督带给人类,并将基督供应地上所有的人,她的身分预表信徒是基督的执事,将基督带给并陈明给所有的人,普遍的以基督供应他们。
七 简单的说,预表召会的路得是天然的人,堕落的人,与罪牵连的人,被赎回的人,与新丈夫联结的人,并将基督带到人类中的人。
贰 士师记与路得记给我们看见神行动的两面─神在能力之灵里的行动,与神在生命之灵里的行动:
一 参孙是在能力之灵里行动,却不在生命之灵里行动的典型例证:
1 耶和华的灵降在参孙身上;(士十三25,十四6,19;)毫无疑问,他有神真正的能力。
士13:25 在玛哈尼但,就是琐拉和以实陶之间,耶和华的灵开始感动他。
士14:6 耶和华的灵冲击参孙,他就空手将狮子撕裂,如同撕裂山羊羔一样。他行这事并没有告诉父母。
士14:19 耶和华的灵冲击参孙,他就下到亚实基伦,击杀了他们中间三十个人,夺了他们的衣裳,将衣裳给了说出谜底的人。参孙发怒,就上父家去了。
2 参孙虽然是拿细耳人,却不知道如何约束他肉体的情欲。
3 他满了能力,也满了情欲;这表明他不是一个在生命里的人。
4 参孙这最后一位士师,就是众士师的总结,指明整个士师的情形终结于运用能力,而没有任何生命。
二 其他士师对他们的放纵情欲也没有管制:
1 基甸从许多妻子和一个妾生了七十一个儿子─八30~31,九5。
2 睚珥有三十个儿子─十3~4。
3 以比赞有三十个儿子,三十个女儿,又从外乡给他众子娶了三十个女子─十二8~9。
4 押顿有四十个儿子,三十个孙子─13~14节。
三 拿俄米在生命里行动,没有不服神的对付:
1 她相信神、尊重神并敬畏神。
2 她回到神经纶中的安息,再次有份于神应许之地的享受─得一6。
得1:6 她就与两个儿媳起身,要从摩押乡间归回;因为她在摩押乡间听见耶和华眷顾祂的百姓,赐粮食与他们。
3 她尽管自己愁苦,却鼓励路得─13,20节,三1。
4 她在信心里行事,相信波阿斯不为路得寻得安息,必不休息─得一18节。
得1:18 拿俄米见路得定意要跟随自己去,就不再对她说什么了。
5 她成了俄备得的养母─四16~17。
四 路得在生命里行动,见于她紧紧联于拿俄米、顺从拿俄米、和她的接近波阿斯:
1 路得要永远与拿俄米同行,在贫穷中与她同在─一16~18。
2 “自从你丈夫死后,凡你向婆婆所行的,…这一切事人全都告诉我了”─二11,参帖前一8。
帖前1:8 因为主的话从你们那里已经宣扬出来,不单在马其顿和亚该亚,就是在各处,你们向神的信心也都传开了,所以不用我们说什么;
3 她作工殷勤─得二17。
得2:17 这样,路得在田间拾取麦穗,直到晚上;将所拾取的打了,约有一伊法大麦。
4 她凡事都顺从拿俄米─三5。
5 她根据神的命定(四5,利二五25,申二五5~10)接近波阿斯。(得三7~9。)
利25:25 你的弟兄若渐渐穷乏,卖了几分地业,他至近的亲属就要作代赎的人,来把弟兄所卖的赎回。
申25:5 兄弟同住,若死了一个,没有儿子,死人的妻子不可出嫁外人;她丈夫的兄弟当与她同房,娶她为妻,向她尽丈夫兄弟的本分。
申25:6 妇人生的长子必归已死之兄弟的名下,免得他的名从以色列中被涂抹。
申25:7 那人若不愿意娶他兄弟的妻子,他兄弟的妻子就要到城门长老那里,说,我丈夫的兄弟不肯在以色列中为他兄弟立名,不肯向我尽丈夫兄弟的本分。
申25:8 本城的长老就要召那人来,对他说明;他若执意说,我不愿意娶她,
申25:9 他兄弟的妻子就要当着长老到那人的跟前,脱了他脚上的鞋,吐唾沫在他脸上,回应说,凡不为自己兄弟建立家室的,都要这样待他。
申25:10 在以色列中,他的名必称为脱鞋者之家。
得3:7 波阿斯吃喝完了,心里欢畅,就到麦堆尽边去躺下。路得便悄悄地来掀开他脚上的被,躺卧在那里。
得3:8 到了夜半,那人忽然惊醒,翻过身来,不料有女子躺在他的脚边。
得3:9 他就说,你是谁?她回答说,我是你的婢女路得。请你展开你的衣边遮盖你的婢女,因为你是我的亲人。
五 波阿斯在生命里行动,见于他与路得的接触:
1 波阿斯完全受约束,丝毫不动情欲─7~15节。
2 他愿意照着神的律例,背负他的责任,赎回以利米勒的产业,但他在这事上不愿越过比他优先的人─12~13节。
3 波阿斯在各方面都守法;他的守法不是基于能力,乃是基于生命。
六 惟有生命才能生出基督;惟有生命能保守谱系,维持这细微的线,将神带到人性里,产生基督,供应基督,并以基督供应全人类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