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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老的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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肆 
“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和蔼,不争竞,不贪财”─提前三3
一 
人一旦开始喝酒,就很难控制自己;所以,我们要控制自己,最好一点酒都不要喝。
二 
不打人,这指明长老需要有力的约束脾气。
三 
只要和蔼,指长老对待别人谦让、亲切、温和、合理、体贴、不严厉─参腓四5
四 
不争竞,指长老必须不争吵,与人和睦。
五 
长老必须不贪财;钱财对所有的人都是试验;长老在钱财的事上必须清洁,特别因为召会的款项是由长老管理─徒十一30,参约十二4~6王下五14~27
伍 
“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。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料神的召会?”─提前三4~5
一 
父亲在家中的带领不该基于权柄的管治,乃该基于自己日常生活的榜样。
二 
神命定的原则是,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,作孩子的模范、榜样;尽管如此,我们必须领悟,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,完全在于主的怜悯。
三 
因此,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,作孩子的榜样,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;雅各和以扫是双生子,但罗九10~13给我们看见,他们的定命在于神的拣选。
四 
为人父母最好、最正确的路,乃是生活能作孩子的榜样,并祷告求主怜悯。
五 
我们的生活若建立正确的标准,孩子行为不佳就不是我们的责任;然而,我们的生活若没有榜样,孩子行为不佳就是我们的责任。
 


晨兴喂养
  提前三3~5 不醉酒滋事,不打人,只要和蔼,不争竞,不贪财;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。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料神的召会?  提前三3的头一个条件是“不醉酒滋事”。正如“节制适度”与“清明自守”,“不醉酒滋事”也在于自制。……人一旦开始喝酒,就很难控制自己。……在这件事上,我们必须控制自己到极点。
  下一项是“不打人,只要和蔼”。这与前面所提的资格有关,因为许多醉酒的都会打人;人喝了酒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。这里基本的思想是,我们需要平静且冷静。喝酒激起并激动我们的脾气,所以我们不该喝酒。我们若平静,就不会争吵或打人。和蔼或温和,就是在各种情形中都表现得合宜、有弹性。根据保罗的话,作监督很不容易(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,五〇页)。
信息选读
  提前三3接着说,“不争竞。”争竞就是争吵。我们不仅不该打人,连争吵也不该有。这一切都指明监督必须非常自制、温和并适度。监督绝不该发脾气。长老不能与其他圣徒争辩或吵架,反而必须在各种情形中对每一个人宽大、有弹性。
  三节最后说,“不贪财。”贪是一种欲。一切的欲都需要受控制,被勒住。不贪财就是勒住我们对钱财的欲。每个人都有这种欲,但监督必须学习如何控制它。我们肉体的情欲主要表现在性、脾气、贪心或贪婪上。使徒的嘱咐对付了这三方面:只作一个妻子的丈夫,乃是控制性欲;节制适度,不打人,不争竞反要和蔼,乃是控制脾气;不贪财,乃是勒住我们对钱财的欲。在这些经节中,长老的资格大多与控制这三类的欲有关。长老必须是在这三件事上实行严格控制的人。
  在4~7,保罗提到长老的属人关系。……召会的监督必须顾到与人正确的关系。
  人生的第一种关系就是家庭关系。……管理自己的家〔4〕乃在于带领,但这里保罗的观念主要不是说到权柄。……父亲在家中的带领主要不该基于权柄的管治,乃该基于自己日常生活的榜样。同样的,作长老的意思不是要用权柄管治召会。这样的观念绝对错误。父亲管理自己的家,与管理者管理企业大不相同。……在一个家庭里,基本的需要乃是父亲的榜样。……保罗在这一段的观念是说到监督的日常生活。……神命定的原则是,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,作孩子的模范、榜样。
  然而,我们的孩子若凡事庄重服从,我们不该以为这是因为我们的行为,乃要为主的怜悯敬拜祂。……我们必须领悟,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,完全在于主的怜悯。我们知道这是真的,因为即使两个孩子是兄弟或姊妹,由同样的父母养育,得着同样的照顾,他们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结果。一位可能性格很好,成为寻求的信徒;另一位可能性格很差,甚至没有得救。所以,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,作孩子的榜样,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(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,五一、五三至五四页)。
  参读:《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》第六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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