贰
彼得前书论到长老的牧养及其赏赐─五1~7:
一
“我这同作长老,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,并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,劝你们中间作长老的人”─1节:
3
每位作长老的都该是殉道者,见证人,就是为基督牺牲性命的人;没有什么比过殉道的生活并作殉道者为主而死更高尚;召会刚强或软弱,乃在于长老的忠心、忠信和牺牲─参彼前四13。
4
这里主要的思想是:长老职分不在于我们所能作的,乃在于我们的所是,和我们所过的生活;长老的资格不在于能力,而是完全在于他们的生命、生活和为人。
晨兴喂养
彼前五1 所以,我这同作长老,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,并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,劝你们中间作长老的人。
约二一19 耶稣说这话,是指明彼得要怎样死荣耀神。说了这话,就对他说,你跟从我吧。 在彼前五1彼得说到自己是基督受苦的见证人。彼得和早期的使徒都是基督的见证人(徒一8),他们不仅是亲眼看见的见证人,见证他们所见过基督的苦难(五32,十39),也是殉道者,借着为祂殉道,表白他们的见证(二二20,林后一8~9,四10~11,十一23,林前十五31)。这是有分于基督的苦难(彼前四13),有分于祂苦难的交通(腓三10)。
每位作长老的都需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。这就是说,作长老的该预备牺牲性命,作为他们见证的一部分。一位弟兄若不愿意牺牲性命,就没有资格作长老。每位作长老的都该是殉道者,就是为基督牺牲性命的人。作为同享基督之荣耀的人,乃在于作这样的殉道者。作长老的若愿意殉道,他们若愿意牺牲性命,必然会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。但作长老的若不愿意牺牲性命,主来的时候他们就不能同享荣耀,反而可能受祂责备(彼得前书生命读经,三四五至三四七页)。
每位作长老的都需要作基督受苦的见证人。这就是说,作长老的该预备牺牲性命,作为他们见证的一部分。一位弟兄若不愿意牺牲性命,就没有资格作长老。每位作长老的都该是殉道者,就是为基督牺牲性命的人。作为同享基督之荣耀的人,乃在于作这样的殉道者。作长老的若愿意殉道,他们若愿意牺牲性命,必然会同享那将要显出之荣耀。但作长老的若不愿意牺牲性命,主来的时候他们就不能同享荣耀,反而可能受祂责备(彼得前书生命读经,三四五至三四七页)。
信息选读
没有什么比作殉道者为主而死更高尚。玻雷卡(Polycarp)是高尚殉道者的例子。玻雷卡曾向使徒约翰学习;他八十多岁时殉道。在他死前,有机会借否认主拯救自己。玻雷卡拒绝了,说他不能否认那对他始终信实的一位。当然,玻雷卡不但放胆勇敢—他乃是高尚的。他不惜牺牲性命,在逼迫者面前高尚地承认主。
因为彼得是高尚的见证人,高尚的殉道者,他就确信他会是同享那要来之荣耀的。……一位长老会不会是同享那要来之荣耀的,在于他这见证人有多高尚和忠信。这里的点是,作长老的必须愿意牺牲自己。
我能见证,在主恢复里的众召会被兴起、得建立并被建造,多半是由于长老的忠信和牺牲。我要说,众召会的建立和建造,可能百分之六十或七十是由于长老的劳苦和牺牲,百分之三十或四十是由于职事。看这些百分比,会帮助我们领悟长老职分的重要。哪里有忠心、忠信并牺牲的长老,召会就会刚强,并且得着建立。同样的职事服事众召会;然而,有些召会刚强,有些相当软弱。召会刚强或软弱,乃在于长老的忠心、忠信和牺牲。我们感谢主,在祂的恢复里,作长老的多半是忠心、忠信并愿意牺牲的(彼得前书生命读经,三四七至三四九页)。
长老的资格不在于能力,而是完全在于他们的生命、生活和为人。作有分于基督受苦的见证人,与作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同享者,都不在于我们能作什么,而是在于我们的所是。人可能非常能干,却不是基督的见证人或荣耀的同享者。因此,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所是,过于注意我们所能作的。长老应当是殉道者,有分于基督的生命。我们应当过受苦的生活,因为那今日仍在受苦的基督,乃是我们的生命。这样的生活预备我们,并使我们够资格作将来之荣耀的同享者。新约中基本的思想乃是先有苦难,后有荣耀(罗八17,彼前一11)。我们若与基督一同受苦,就必定与祂一同作王。然而,这里主要的思想是:长老职分不在于我们所能作的,乃在于我们的所是,和我们所过的生活(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,七九页)。
参读:《彼得前书生命读经》第三十二篇。
因为彼得是高尚的见证人,高尚的殉道者,他就确信他会是同享那要来之荣耀的。……一位长老会不会是同享那要来之荣耀的,在于他这见证人有多高尚和忠信。这里的点是,作长老的必须愿意牺牲自己。
我能见证,在主恢复里的众召会被兴起、得建立并被建造,多半是由于长老的忠信和牺牲。我要说,众召会的建立和建造,可能百分之六十或七十是由于长老的劳苦和牺牲,百分之三十或四十是由于职事。看这些百分比,会帮助我们领悟长老职分的重要。哪里有忠心、忠信并牺牲的长老,召会就会刚强,并且得着建立。同样的职事服事众召会;然而,有些召会刚强,有些相当软弱。召会刚强或软弱,乃在于长老的忠心、忠信和牺牲。我们感谢主,在祂的恢复里,作长老的多半是忠心、忠信并愿意牺牲的(彼得前书生命读经,三四七至三四九页)。
长老的资格不在于能力,而是完全在于他们的生命、生活和为人。作有分于基督受苦的见证人,与作那将要显出之荣耀的同享者,都不在于我们能作什么,而是在于我们的所是。人可能非常能干,却不是基督的见证人或荣耀的同享者。因此,我们应当注意我们的所是,过于注意我们所能作的。长老应当是殉道者,有分于基督的生命。我们应当过受苦的生活,因为那今日仍在受苦的基督,乃是我们的生命。这样的生活预备我们,并使我们够资格作将来之荣耀的同享者。新约中基本的思想乃是先有苦难,后有荣耀(罗八17,彼前一11)。我们若与基督一同受苦,就必定与祂一同作王。然而,这里主要的思想是:长老职分不在于我们所能作的,乃在于我们的所是,和我们所过的生活(关于长老职分的基本原则,七九页)。
参读:《彼得前书生命读经》第三十二篇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