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常献的燔祭—活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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纲目
壹 
燔祭预表基督,主要的不是在于救赎人脱离罪,乃是在于过一种完全且绝对为着神的生活,并在于祂是使神子民能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生命─利一3,约五19、30,六38,七18,林后五15,加二19~20: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利1:3  
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耶稣对他们说,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,惟有看见父所作的,子才能作;父所作的事,子也照样作。
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;我怎么听见,就怎么审判;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,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,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,不是要行我自己的意思,乃是要行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那从自己说的,是寻求自己的荣耀;惟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,这人才是真的,在祂里面没有不义。
并且祂替众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,不再向自己活,乃向那替他们死而复活者活。
我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
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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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 
在利未记里首先提到的祭不是赎罪祭或赎愆祭,而是燔祭─一3: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利1:3  
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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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
我们第一需要基督作燔祭,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种光景,第一个问题,不是过犯,乃是不为着神:
a 
神创造我们,是要我们作祂的彰显和代表─创一26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神说,我们要按着我们的形像,照着我们的样式造人,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、空中的鸟、地上的牲畜和全地并地上所爬的一切爬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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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
神创造我们,是要我们为着祂,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;但我们堕落的人为自己活,并没有为祂活。
2 
燔祭的意思是,我们是神所创造的人,为着彰显祂并代表祂,不该为着神以外的事物─27~28节,参诗七三25,可十二30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此处经节“28”没能在最近的文本中找到章数,请检查。
除你以外,在天上我有谁呢?除你以外,在地上我也没有所爱慕的。
你要全心、全魂、全心思并全力,爱主你的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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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
我们必须领悟我们没有绝对为着神,并且我们在自己里面无法绝对为着神,然后我们需要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─利一3~4: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利1:3  
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利1:4  
他要按手在燔祭牲的头上,燔祭牲便蒙悦纳,为他遮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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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
基督作我们的燔祭,是完全、绝对为着神的─约四34,五30,来十8~10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耶稣说,我的食物就是实行差我来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
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;我怎么听见,就怎么审判;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,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,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以上说,“祭物和供物,燔祭和赎罪祭,是你不愿要的,也是你不喜悦的。”(这些都是按着律法献的)。
后来又说,“看哪,我来了,是要实行你的旨意。”可见祂除去那先有的,为要立定那后来的;
我们凭这旨意,借耶稣基督一次永远地献上身体,就得以圣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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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 
凡主耶稣所是的、所说的、所作的,都是绝对地为着神─约六38,五17、36、43,八28,十25,十二49~50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,不是要行我自己的意思,乃是要行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耶稣就对他们说,我父作工直到如今,我也作工。
但我有比约翰更大的见证,因为父交给我要我完成的工,就是我所作的这些工,为我作见证,我是父所差来的。
我在我父的名里来,你们并不接受我;若有别人在自己的名里来,你们倒要接受他。
所以耶稣对他们说,你们举起人子以后,必知道我是,并且知道我不从自己作什么;我说这些话,乃是照着父所教训我的。
耶稣回答他们说,我已经告诉你们,你们不信;我在我父的名里所行的事,为我作见证;
因为我所讲的没有出于自己的;惟有差我来的父,已经给了我命令,叫我说什么,讲什么。
我也知道祂的命令就是永远的生命。所以我所讲的,乃是父怎样告诉我,我就照样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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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兴喂养
  利一3 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利1:3  
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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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兴喂养
  约四34 耶稣说,我的食物就是实行差我来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耶稣说,我的食物就是实行差我来者的旨意,作成祂的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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晨兴喂养
  〔燔祭〕原文意,上升之物,指升到神面前的东西。燔祭预表基督,主要的不是在于救赎人脱离罪,乃是在于过一种完全且绝对为着神并满足神的生活(利一9,约五19、30,六38,七18,八29,十四24),并在于祂是使神子民能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生命(林后五15,加二19~20)。燔祭乃是神的食物,使神可以享受并得着满足(民二八2)。这祭每天早晚都要献上(出二九38~42,利六8~13,民二八3~4)(圣经恢复本,利一3注1)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利1:9  
但燔祭牲的内脏与腿,那人要用水洗。祭司要把这一切全烧在坛上,当作燔祭,献与耶和华为怡爽香气的火祭。
耶稣对他们说,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,子从自己不能作什么,惟有看见父所作的,子才能作;父所作的事,子也照样作。
我从自己不能作什么;我怎么听见,就怎么审判;我的审判也是公平的,因为我不寻求自己的意思,只寻求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因为我从天上降下来,不是要行我自己的意思,乃是要行那差我来者的意思。
那从自己说的,是寻求自己的荣耀;惟有那寻求差祂来者之荣耀的,这人才是真的,在祂里面没有不义。
那差我来的是与我同在,祂没有撇下我独自一人,因为我始终作祂所喜悦的事。
那不爱我的,就不遵守我的话;你们所听见的话不是我的,乃是差我来之父的。
并且祂替众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,不再向自己活,乃向那替他们死而复活者活。
我借着律法,已经向律法死了,叫我可以向神活着。
我已经与基督同钉十字架;现在活着的,不再是我,乃是基督在我里面活着;并且我如今在肉身里所活的生命,是我在神儿子的信里,与祂联结所活的,祂是爱我,为我舍了自己。
你要吩咐以色列人说,献给我的供物,就是献给我作怡爽香气之火祭的食物,你们要谨慎,在所定的日期献给我。
你每天所要献在坛上的,就是两只一岁的羊羔;
早晨要献这一只,黄昏的时候要献那一只。
和这一只羊羔同献的,要用细面一伊法的十分之一,与捣成的油一欣的四分之一调和;又用酒一欣的四分之一,作为奠祭。
那一只羊羔要在黄昏的时候献上,要像在早晨的时候一样,与素祭和奠祭一同献上,作为献给耶和华怡爽香气的火祭。
这要在耶和华面前、会幕门口,作你们世世代代常献的燔祭;我要在那里与你们相会,对你们说话。
利6:8  
耶和华对摩西说,
利6:9  
你要吩咐亚伦和他儿子们说,燔祭的条例乃是这样:燔祭要整夜在坛上的焚烧处,直到早晨,坛上的火要一直烧着。
祭司要穿上细麻布衣服,又要把细麻布裤子穿在身上,把坛上燔祭所烧成的灰收起来,放在坛的旁边;
随后要脱去这衣服,穿上别的衣服,把灰拿到营外洁净之处。
坛上的火要在其上一直烧着,不可熄灭。祭司要每早晨在上面烧柴,把燔祭摆列在上面,并在其上烧平安祭牲的脂油。
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,不可熄灭。
又要对他们说,你们要献给耶和华的火祭,就是没有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,每日两只,作为常献的燔祭。
早晨要献一只,黄昏的时候要献一只;
利1:3  
他的供物若以牛为燔祭,就要献一只没有残疾的公牛;他要在会幕门口把公牛献上,使他可以在耶和华面前蒙悦纳。
 原文意,上升之物,指升到神面前的东西。燔祭预表基督,主要的不是在于救赎人脱离罪,乃是在于过一种完全且绝对为着神并满足神的生活(9,约五19,30,六38,七18,八29,十四24),并在于祂是使神子民能过这样一种生活的生命(林后五15,加二19~20)。燔祭乃是神的食物,使神可以享受并得着满足(民二八2)。这祭每天早晚都要献上(出二九38~42,利六8~13,民二八3~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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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你真是绝对地顾到神么?你能说凡你所作的、所说的,和你所是的,都是百分之百的为着神么?不能。我们没有一个人能诚诚实实地说这句话。那我们怎么办呢?我们必须接受基督!我们需要祂作燔祭。燔祭表明基督是完完全全为着神的一位。如果你再读四福音,你会看见有一个人生活在地上是百分之百为着神的。凡祂所作的、所说的、所是的,都是绝对的为着神。我们不是为着神,我们是为着自己的利益,和自己的选择。但基督作我们的燔祭,是完全为着神的。
  从前我的领会,以为我们首先需要基督作我们的赎愆祭,但是今天我的看法改变了。我们第一需要基督作燔祭。因为我们在神面前的第一个问题,不是过犯问题,乃是不为着神。我们或者有过犯,或者没有过犯,我们仍然不多为着神。可能我们没作错事,但我们仍然不为着神。虽然我没得罪这个人,也没得罪那个人,我却得罪了神,因为我没有绝对地为着神。所以我们第一个需要,乃是基督作燔祭(李文集一九七一年第二册,一六至一七页)。
  我们若从来没有享受基督作燔祭,就无法领会我们多么有罪。我们听到福音而悔改之后,就晓得自己是有罪的。但是直到我们享受了基督作我们的燔祭,才知道我们多么有罪。燔祭的意思是,神所创造,为着彰显祂并代表祂的人类,不该为着神以外的事物,乃该绝对为着神。然而,我们却没有绝对为着神。我们需要了解这点,并以基督为我们的燔祭。只有当我们享受基督作我们的燔祭时,我们才知道自己多么有罪。
  我们若了解自己何等有罪,就晓得我们的爱和我们的恨一样,都可能有罪。按伦理说,恨人是错的,爱人是对的。我们可能以为在神眼中,爱人是蒙悦纳的,恨人是不蒙悦纳的。但在神眼中,我们都不是为神,乃是为自己而恨人,也是为自己而爱人。从这观点来看,爱人和恨人都一样有罪。凡我们为自己而不为神所作的,无论合乎道德与否,好或坏,爱或恨,在神眼中都是有罪的。只要你是为自己作的,都有罪。
  神创造我们,是要我们为着祂,作祂的彰显和代表。祂创造我们并不是为着我们自己。但我们向祂独立而活。我们恨人,是向神独立;我们爱人,也是向神独立。这就是说,在神看来,我们的恨和我们的爱都是一样的(利未记生命读经,二一九至二二〇页)。
  参读:基督是实际,第二篇;利未记生命读经,第二十三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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