纲目
叁
一
根据预表,祭坛以外任何的火都是凡火—十1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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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处经节“十1”没能在最近的文本中找到卷名,请检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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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
拿答和亚比户的失败在于他们没有用祭坛上的火;他们用的是凡俗的火,不是圣别的火。
三
凡火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、天然的喜爱、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。
四
1
凡火就是己的生命干涉神的工作。
2
工作虽然是神的,可是己的生命要主张这些工作应当怎样作。
3
献凡火,就是在对神的事奉上用己的方法,借着己的智慧,贯彻己的主张。
五
六
献凡火乃是犯了妄为的罪;拿答和亚比户妄自想要为神作事—诗十九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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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求你拦阻仆人,不犯任意妄为的罪;不容这罪辖制我;我便可以完全,免犯大过。
七
这是很强的警告,给我们看见,我们接触神圣的事物时,需要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天然的生命;否则,我们会遭受属灵的死亡。
八
神不只注意有没有火,也注意火的源头和性质;我们的火热必须来自于祭坛—利六13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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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要在坛上一直不断地烧着,不可熄灭。
利十1~2 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。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
拿答和亚比户所献的凡火,乃是凡俗的火,不是圣别的火。这不是从祭坛(利十六12),就是从神,从天(九24)来的火,乃是从人,从地来的火,没有以遮罪为基础。凡火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、天然的喜爱、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。拿答和亚比户为神作事,却是用天然的方法。因此,神借着烧灭这两位祭司,审判这样的献凡火(十2)。这是很强的警告,给我们看见,我们接触神圣的事物时,需要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天然的生命。否则,我们若轻率地摸神的圣别事物,会带进属灵的死亡,甚至可能导致肉身的死亡(徒五1~11,林前十一27~32,约壹五16),作为从圣别之神来的审判(圣经恢复本,利十1注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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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。
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
他要拿一个香炉,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盛满火炭,又拿一满捧捣细的馨香之香,都带入幔内,
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烧尽了坛上的燔祭和脂油;众民一见,就都欢呼,面伏于地。
就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,把他们烧灭,他们就死在耶和华面前。
但是有一个人,名叫亚拿尼亚,同他的妻子撒非喇,卖了产业,
把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,他的妻子也知道。他把一部分拿来放在使徒脚前。
彼得说,亚拿尼亚,为什么撒但充满了你的心,叫你欺骗圣灵,把田产的价银私自留下一部分?
田产还留着,所留下的不是你自己的么?既卖了,价银不也是由你作主么?你为什么心里起这意念?你不是欺骗人,乃是欺骗神了。
亚拿尼亚听见这话,就仆倒断了气,听见的人都甚惧怕。
有些青年人起来,把他包裹好,抬出去埋葬了。
约隔了三小时,亚拿尼亚的妻子进来,还不知道所发生的事。
彼得对她说,你告诉我,你们卖田产的价银,就是这些么?她说,是的,就是这些。
彼得对她说,你们为什么同心试探主的灵?看哪,埋葬你丈夫之人的脚已到了门口,他们也要把你抬出去。
妇人立刻仆倒在彼得脚前,断了气。那些青年人进来,见她已经死了,就抬出去,埋在她丈夫旁边。
全召会以及所有听见这事的人,都甚惧怕。
所以无论何人,不配地吃主的饼,喝主的杯,就是得罪主的身体和主的血了。
人应当察验自己,然后吃这饼,喝这杯。
因为那吃喝的,若不分辨那身体,就是给自己吃喝审判了。
因此,在你们中间有好些软弱的与患病的,睡的也不少。
但我们若分辨自己,就不至于受审判。
我们受主审判,乃是受管教,免得我们和世人同被定罪。
人若看见他的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,就当为他祈求,将生命赐给他,就是给那些犯了不至于死之罪的。有至于死的罪,我不说当为那罪祈求。
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。
拿答和亚比户所献的凡火,乃是凡俗的火,不是圣别的火。这不是从祭坛(十六12),就是从神,从天(九24)来的火,乃是从人,从地来的火,没有以遮罪为基础。凡火表征人所献给神天然的热心、天然的喜爱、天然的力量和天然的才能。拿答和亚比户为神作事,却是用天然的方法。因此,神借着烧灭这两位祭司,审判这样的献凡火(2)。这是很强的警告,给我们看见,我们接触神圣的事物时,需要将十字架应用于我们天然的生命。否则,我们若轻率地摸神的圣别事物,会带进属灵的死亡,甚至可能导致肉身的死亡(徒五1~11,林前十一27~32,约壹五16),作为从圣别之神来的审判。见撒下六7注2与来十二29注1。
凡火表征天然的热心(利十1),没有经过十字架的对付,也不是在复活里。这里我们必须着重并详细解释,我们的热心受十字架对付,使我们能服事主,到底是什么意思。我们要在复活里,就必须经过十字架的对付。我们不该把我们天然的火热带进来,无论是好的或是坏的,纯净的或是不纯净的,都还是天然的。
在祭司事奉里的凡火,造成在神面前的死亡〔2〕。……可能亚伦的两个儿子是好心好意的作这事,但他们还是被烧死。献上凡火,使这两个祭司在神面前死亡。我们是今日的祭司,……必须谨慎我们献什么给神。我们献上某些东西给神,可能是出于好心好意,但我们若献上错误的东西,就会对我们造成死亡。这似乎不是严重的罪,但在神眼中却很严重。这死大多是在属灵的意义上。每当我们用一种天然的热心来事奉主时,就给我们的灵带进死亡。
我们都需要事奉、尽功用,并运用我们的一他连得,我们的恩赐。但我们必须谨慎不要天然的事奉,不用我们天然的火热来事奉。当然,主的确要我们在灵里火热,不要冷淡或不冷不热。但我们必须在我们的灵里火热,而不是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火热。保罗在罗马十二章十一节告诉我们:“要灵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”在我们天然生命里的火热,对神都是凡火,并带进死亡。
献凡火可能与喝酒有关。拿答和亚比户一死,神就吩咐祭司们不要喝酒〔利十8~9〕。……在圣经里,喝酒表征过度享受属世、天然或物质的事物。换句话说,我们若过度享受这世界上的事物,就常常会叫我们喝醉。当我们喝醉时,就会很兴奋并失去控制,不按规律作事。亚伦的两个儿子可能喝醉了,所以他们非常兴奋,得意忘形,以致不按规律作事。那就是说,他们妄自献上凡火。献凡火乃是犯了妄为的罪。他们妄自想要为神作事;实际上,那对神不是真正的献祭,乃是他们违反神的定规妄自作的。
人因着过度享受一些事,就妄自行事;他们是喝醉了。当祭司喝醉了,就失去分辨圣别的能力(10),也不能教导神的子民(11)。当我们因喝醉而失去分辨力时,我们就不受规律;所以必然不能教导别人,使他们受规律(李文集一九七九年第二册,一三三至一三七页)。
参读:利未记生命读经,第三十三至三十四篇。
--------本段经节汇集--------
亚伦的儿子拿答、亚比户各拿自己的香炉,盛上火,加上香,在耶和华面前献上凡火,是耶和华没有吩咐他们的。
殷勤不可懒惰,要灵里火热,常常服事主。
耶和华对亚伦说,
你和你儿子们进会幕的时候,淡酒、浓酒都不可喝,免得你们死亡;这要作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,
使你们可以将圣的和俗的,洁净的和不洁净的,分别出来;
又使你们可以将耶和华借摩西告诉以色列人的一切律例,教导他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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