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
在复活里基督是神的长子,是大卫那圣的,那可靠的─徒十三33~34:
一
复活对那人耶稣乃是出生;在复活里,祂由神生为许多弟兄中的长子─罗八29:
2
主耶稣有两次出生;首先,祂由马利亚生为人子;然后,借着复活,祂在人性里生为长子,并被标出为神的儿子─罗一3~4:
a
基督的人性─肉体─不是神圣的,乃是属人的。
二
在徒十三34保罗进一步说到基督的复活:“论到神叫祂从死人中复活,不再归于朽坏,就这样说,“我必将大卫那圣的,那可靠的,赐给你们””:
1
这里“那圣的”原文是复数;原文同字在下一节指“圣者”,却是单数─35节。
5
基督按肉体说是出于大卫的后裔,神使祂复活成为赐生命的灵,作神赐给祂选民的大恩赐;这恩赐称为“那圣的,那可靠(值得信任)的。”
贰
徒十六6~7指明,我们可以经历并享受基督作耶稣的灵,圣灵,就是那在使徒尽职事时引导他们的一位:
一
使徒保罗和他的同工为着开展福音而有的行动,不是照着他们的定意和爱好,也不是照着人议定的行程,乃是照着耶稣的灵。
二
耶稣的灵是耶稣的实际、实化;耶稣的灵乃是有极大受苦能力之人的灵─22~34节。
三
耶稣的灵不只是神的灵,在祂里面有神性,使我们能活神圣的生命;也是那人耶稣的灵,在祂里面有人性,使我们能过正确的人性生活,也能忍受其中的痛苦。
四
使徒传讲的职事,乃是在人的生命里,为着人类并在人类中间,一个受苦的职事,因此需要这样一位包罗万有的灵。
五
在新约里,“圣灵”是神的灵一般的称呼;“耶稣的灵”是神的灵特别的说法,指成为肉体之救主的灵,这位救主就是在人性里的耶稣,经过了为人的生活和十字架的死,从死人中复活,将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所有的信徒里面,以繁殖这生命,并且升到诸天之上,被立为主为基督;这灵乃是包罗万有之耶稣的总和与完全的实化:
1
我们为主作那一种工,在于我们是由那灵所引导、所构成;这灵应当成为我们的构成。
2
然后我们的工作就要成为这灵的彰显,并且我们所作的工,就是传讲耶稣是那包罗万有者,将祂作为这样的一位传输给人。
参
包罗万有的基督乃是福音包罗一切的内容:
1
“叫他们的眼睛得开”:
c
作执事和见证人不是教导和知识的事,乃是显现与异象的事;我们所看见主的事,和主将要显现给我们的事,是我们必须供应别人的事─徒二二14~15。
2
“从黑暗转入光中”:
b
我们必须是满了光的人─路十一34~36。
d
我们需要凭着里面运行的神,作为发光之体显在世界里,将生命的话表明出来─腓二12~16。
e
我们需要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、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─彼前二9。
3
“从撒但权下转向神”:
b
我们向着主极致的爱,使我们够资格、得成全、受装备,带着主的权柄为祂说话─参约二一15~17。
4
“得蒙赦罪”:
㈡
我们和大卫一样,需要停留在神面前,有彻底并真实的悔改和认罪,好从神得着完全的赦免。
㈢
我们若承认我们的罪而得神赦免,就必得着神救恩之乐,也必得着乐意之灵的扶持;然后,我们就能将主的道路指教有过犯的人,罪人必回转归向祂─诗五一12~13。
5
“又因信入我,…在一切圣别的人中得着基业”:
a
这基业是三一神自己并祂所有的、所作成的、以及为祂赎民所要作的一切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