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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对作祂妻子之召会的妒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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纲目
叁 
民五11~31里,对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,预表基督对祂的信徒和召会所起的妒忌—申六6~15出二十5三四14林后十一2~3
一 
基督争战的军队由祂的得胜者所组成,他们是争战的妻子,与基督相配—启十九7~911~16
1 
我们要成为主争战军队的一部分,就必须向祂是贞洁的—林后十一2~3
2 
我们在基督以外任何的寻求和追求,在神眼中都是属灵的淫乱—参雅四4
3 
凡犯属灵淫乱的人必受神的审判和咒诅(林前十六22),不能为神争战并事奉神。
二 
妒忌通常被视为消极的东西,但这是神的一个属性—出二十5三四14
1 
神的妒忌如同丈夫对妻子的妒忌—林后十一2~3
2 
宇宙中神是最妒忌的一位,祂的名为忌邪者—出三四14
a 
祂要我们唯独、单单、完全地爱祂—可十二30
b 
每当我们爱任何人事物而不爱祂,祂就起了妒忌。
3 
神是妒忌的丈夫,祂要我们事奉祂,并且只事奉祂—太六24
4 
我们既知道我们的神是妒忌的,就该让祂的妒忌成为我们的,使我们只在意祂,不让别的人事物顶替祂—出二十5三四14林后十一2~3
三 
“爱如死之坚强,嫉妒如阴间之残忍;所闪的光是火的闪光,是耶和华的烈焰”—歌八6下:
1 
所有寻求主的人都被祂的爱抓住了,这爱如死之坚强—林后五14歌八6下。
2 
有闪光的火随着这样的爱和这样的嫉妒;烈火的神和嫉妒的神,烈火和嫉妒,这二者是在一起的—6节下。
3 
从古以来,神就是忌邪的神—出二十5
a 
没有什么能抵挡神的嫉妒;祂要毁坏祂一切的仇敌—三四14。
b 
祂要挪移一切的拦阻,直到祂作独一的主,作万有的神,作无人与竞的王—林前十四25~28诗四五11启十九16
4 
保罗告诉在哥林多的圣徒,他以神的妒忌,妒忌他们,并且他曾把他们许配一个丈夫,要将他们如同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—林后十一2~3
 


晨兴喂养
  歌八6 求你将我放在你心上如印记,带在你臂上如戳记;因为爱如死之坚强,嫉妒如阴间之残忍……。
  林后十一2 我以神的妒忌,妒忌你们,因为我曾把你们许配一个丈夫,要将一个贞洁的童女献给基督。
  〔民五11~31里〕对付丈夫所疑忌的妻子这事,预表基督对祂的信徒和召会所起的妒忌。……我们也许不是背叛的(患麻风的),也相当自制而且受约束(没有漏症),对神与对人的行为也全然正确,但作为基督的妻子,我们是贞洁的么?……作妻子的若欣赏别的男人,就近乎失去贞洁。
  在启示录里,基督争战的军队由祂的得胜者所组成,他们是争战的妻子,与基督相配(十九7~911~14)。我们要成为主争战军队的一部分,就必须是贞洁的。民数记里的对付,表明神的子民被编组成为军队的要求非常高(民数记生命读经,五六至五七页)。
信息选读
  召会和众信徒该只以基督为他们的爱(林后十一2~3)。召会或任何信徒,若是在基督以外寻求和追求任何事物,在神眼中都是属灵的奸淫。凡犯属灵淫乱的人必受神的审判和咒诅(林前十六22),不能为神争战并事奉神(民数记生命读经,五七页)。
  妒忌通常被视为消极的东西,但这是神的一个属性。宇宙中神是最妒忌的一位。每当我们爱任何人事物而不爱祂,祂就起了妒忌。祂要我们唯独、单单、完全的爱祂。……神的妒忌如同丈夫对妻子的妒忌。没有一个丈夫能容忍自己的妻子在他以外爱别的男人。同样,神对我们是妒忌的。因此,妒忌是祂的一个属性。……我们既知道我们的神是妒忌的,就该让祂的妒忌成为我们的,使我们只在意祂,只爱祂,不让别的人事物在我们心里顶替祂。不仅如此,我们对祂的爱该是纯洁的,我们的心思该是单一的,并且我们的全人该以祂为中心(新约总论第一册,一二八至一二九页)。
  〔雅歌八章〕寻求者在她的祷告中说,主的爱如死之坚强〔6上〕。……没有什么能像死那样描述主爱的力量。除了神以外,死是宇宙中最强的力量。当死临到一个人时,没有什么能抗拒得了它。……〔主〕的爱就这么抓住了我们!所有主耶稣的寻求者,都被祂的爱抓住了,这爱像死一样的坚强。
  寻求者继续以这样的方式祷告:“嫉妒如阴间之残忍;所闪的光是火的闪光,是耶和华的烈焰。”(6下)有闪光的火随着这样的爱和这样的嫉妒。我们已经看见,神不仅是嫉妒的神,也是像烈火的神。“耶和华你的神乃是烈火。”〔申四24〕烈火的神和嫉妒的神,烈火和嫉妒,这二者是在一起的(李文集一九七二年第一册,四五七至四五九页)。
  “〔主啊,〕你的眼睛不能看属乎你的爱被世人所玷污,被情人所侵占。你要嫉妒,因为从古以来,你就是忌邪的神(出二十5)。并且你的使徒岂不是曾对我们说到神的妒忌么?(林后十一2)你若肯嫉妒,有谁能在我里面站在你的嫉妒的面前呢?有什么能在我里面抵挡你的嫉妒呢?你要毁坏你一切的仇敌,你要挪移你一切的拦阻,一直等到你作独一的主,作万有的神,作无人与竞的王;我就蒙着保守,我就不会失去我的贞洁,一直到我见你的面。”(歌中的歌,一四一至一四二页)
  参读:《民数记生命读经》第七篇;《新约总论》第四百二十八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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