纲目
二
在以色列人中间,满有神的行政管理;在出埃及记和民数记中的配搭建造乃是在神的行政管理之下。
1
神治乃是按着神的所是由神管理—诗八九14。
2
神在以色列人中间的行政乃是神治,意思是神亲自来管理、管治、治理祂的百姓,是直接的,不过是借着一些代理人;这些代理人就是那为神的神治效力的祭司和长老—申一9~18。
3
长老们随着圣灵议事,不是专制,也非民主,乃是神治,是神在治理。
信息选读
争执的事主要是由祭司审查〔参申十七8~9〕。祭司审查争执的事,首先到神那里,停留在神面前。其次,祭司在神面前思考神的圣言。第三,如申三三8指明的,祭司利未人有胸牌带着乌陵和土明,提供即时的光照。……至终,祭司借着神的同在、神的话以及乌陵和土明,就对神圣的断案有清楚的领会,然后把这断案交给当时的审判官。审判官就按着祭司从神所领受并传给他的,执行审断。因此,争执之事的审断是借着人,却是出于神并照着神。这乃是真实的神治。
召会中的行政管理不该是专制,也不该是民主,乃该是神治。……所有的圣徒都是祭司,但长老们是领头的祭司。他们是这样的祭司,该带着神的圣言和今日的胸牌—调和的灵同着基督与召会—停留在主面前。他们带着圣言和调和的灵,为着召会停留在主面前,就会按主的思想得着领会;这领会要成为一种审断的决断。然后长老们该按这神圣的审断来管理。因此长老的功用首先是领头的祭司,然后是管理者(申命记生命读经,一四〇至一四一页)。
在旧约以色列人中间,神管理祂的百姓,乃是按照祂常时的说话,就如写在律法中的话,并按照祂即时的说话,就如借着大祭司的胸牌,由乌陵和土明所启示的;或借着神的灵降临某些人身上,使他们能作申言者说神的话所启示的。……再者,神的管理是借着一些人作代理而执行的:祭司和长老、士师或君王为着神的神治效力,作直接管理者。在新约的召会里,使徒的教训(徒二42)顶替神行政中的律法,而众召会的长老(十四23,多一5)是直接的管理者,按照使徒的教训治理(提前三2,五17)。关于主即时的说话,基督里所有的信徒,包括长老,都是神的祭司(彼前二5,启一6),有基督作大祭司活在他们里面(来八1,罗八10),并有圣灵与他们重生之人的灵调和(16),顶替了乌陵与土明的功用(圣经恢复本,申十六18注2)。
参读:申命记生命读经,第十七篇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