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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若没有看见罪是一个律,并看见我们的意志绝不能胜过这律,就会落在罗马七章的圈套里,绝不能达到罗马八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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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罗一次又一次地立志,但结果只是一再地失败;人所能作的,顶多是下定决心—七18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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罪在我们里面潜伏时,仅仅是罪,被我们为善的意愿唤起时,就变成“那恶”—21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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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们不该立志,而该将我们的心思置于灵,并照着灵而行—八6、4,腓二13。
2
长子正在为我们代求,为要叫祂所种在我们灵里的生命被推动,得以生长、发展并浸润我们里面的各部分,直到我们完全被祂那得着荣耀和拔高的所是浸透。
3
当神圣的生命在我们里面长大时,生命的律就发挥功能,使我们成形,将我们模成神长子基督的形像,使我们成为祂团体的彰显;生命的律不是规律我们不作错事,乃是规律出生命的形状—2、29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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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内住的原型,就是神的长子,作为生命的律,在我们里面自动地作工,将我们模成祂的形像,就是“子化”我们;主正在竭力作工,要使我们每一个人与长子一模一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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神大量复制这原型的作法,乃是将祂这活的原型,就是祂的长子,作到我们全人里面;我们若与这奇妙的原型合作,向祂敞开,祂就要从我们的灵向外扩展到我们的魂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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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子是原型,是标准的模型,为着大量复制出神许多的儿子,就是长子许多的弟兄,构成祂的身体,作为新人,作神长子这标准模型的团体复制和彰显—29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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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命的律发挥功能,主要的不是在消极方面告诉我们不该作什么;反之,当生命长大时,生命的律就在积极方面发挥功能,使我们成形,也就是把我们模成基督的形像;借着生命之律的功能,我们都要成为神成熟的儿子,神也就要得着祂宇宙团体的彰显。
信息选读
在罗八3~4,神已经经过种种过程,所以就有了一个结果—使律法义的要求,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,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。与这个律合作就是照着灵而行;照着灵而行乃是与这个运行的律合作的路。这个律已经安装进来了,但是律的功用与律的运行需要你的合作(李文集一九八〇年第一册,四九三页)。
基督是借着占有我们的心思、意志、情感和良心,而在我们心里安家。保罗祷告,求父使我们得以加强到里面的人,就是我们的灵里,使基督有机会安家在我们心里。我们需要刚强,给主许可并与祂配合,使祂借着用祂自己充满我们里面的每一部分,而在我们心里定居。我们信主时,祂就进到我们灵里,但我们需要许可祂扩展到我们的意志、我们的情感、特别是我们的心思里。
我们需要让祂有自由,接管我们的心思、情感和意志。不然,祂就会被我们限制在我们的灵里,无法在我们全人里面定居,在我们心中安家(李文集一九八二年第一册,四〇三页)。
神永远的定旨,是要把祂自己作到我们里面,使我们与祂的长子一式一样。神的长子乃是神经纶的标准模型,这个标准模型具有神人二性。祂原初是神的独生子。就着神的独生子而言,祂是神的具体化身,因为神格的一切,都有形有体地在祂里面(西二9)。祂也是神的彰显(来一3)。祂这神的具体化身和彰显,成了肉体,将神性带到人性里,也将人性联于神性。但在祂成为肉体以前,神性从未联于人性。自从祂成为肉体,宇宙间就有了一位奇妙的人位,是神又是人(希伯来书生命读经,五一五页)。
我们整个在神面前的属灵生活,并不是我们自己努力所能作到的,也不是我们尽力修行所能成功的,乃是由我们里面所已经得到的神的生命来负责的。神的生命带着这生命的律住在我们灵里,我们若照这灵里生命的律而活而行,这生命的律就能自然地把神生命里的一切内容,都从我们里面一一地“律”出来,正好符合神在外面那律法的要求,有超过无不及。这就是罗八4所说,“使律法义的要求,成就在我们这不照着肉体,只照着灵而行的人身上。”(生命的认识,一三六页)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