纲目
一
新约的中心乃是内里生命的律;神圣生命的律,生命之灵的律(罗八2),乃是神圣生命自动的原则和自然的能力。
二
三一神已经经过成为肉体、钉十字架、复活和升天的种种过程,成为生命之灵的律,安装在我们的灵里作为“科学”的律,自动的原则—2~3、34、16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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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今神在我们里面乃是自动自发、自然而然、不知不觉中运行的律,以释放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;这是在神经纶里最大的发现,甚至是最大的恢复之一—七18~23,八2。
晨兴喂养
来八10 主又说,……这是那些日子以后,我要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:我要将我的律法赐在他们心思里,并且将这些律法写在他们心上;我要作他们的神,他们要作我的子民。
罗八2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。
新约的中心,乃是内里生命的律〔参耶三一33上〕。……这律法不是外面的律法,乃是里面的律法。就其素质说,这律指神圣的生命,而神圣的生命一点不差就是赐生命的灵,包罗万有的基督,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神。……我们可以说,律与我们同在。但这律是神圣的生命,而神圣的生命是经过过程并终极完成的三一神—奇妙的源头是父,美妙的元素是子,绝佳的素质是灵。这是新约的中心、内容和实际(耶利米书生命读经,二二一至二二二页)。
信息选读
律就是一个自然的法则,一个一直不变的定理。一个律不一定是出于一个生命,但一个生命必定带着一个律。这生命所带着的律,就称作生命的律。这生命的律,也就是那个生命的一种自然特性,一种天然功能。例如,猫能捕鼠,……耳能听声,鼻能嗅味,舌能尝食,……这一切的本能,都是一种生命的自然特性,天然功能。只要那种生命是存活的,是自由的,就自然地会发展这种的特性,彰显这种的功能。……这种生命里的自然特性,天然功能,就叫作生命的律。
神的生命是最高的生命,是超凡的生命,所以祂这生命的特性和功能,也定规是最高而超凡的。这最高而超凡的特性和功能,就是神生命的律,所以这律也自然是最高而超凡的。我们既因重生而得着了神的生命,当然也就从神的生命里得着了这生命最高而超凡的律(生命的认识,一三三至一三四页)。
三一神经过了过程,已经安装在我们里面,并且凭着律,而不是凭着活动,在我们里面运行,这真是太奇妙了!如今祂乃是一个律,在我们里面运行。祂在我们里面运行,不仅是作为全能的神,更是作为一个自动运行的律(罗马书生命读经,八三〇页)。
〔来八10〕这段话引自耶三一33;那里的律法是单数的,本节的律法是复数的,证明这是一个律扩展成几个律。这就是生命之律(罗八2)。……生命越高,生命的律就越高。……神将祂神圣的生命分赐到我们里面,就把这最高的律放在我们灵里,这律又从我们灵里扩展到我们内里的各部分,就如心思、情感和意志,而成为几个律。……当我们呼求主名,神圣的生命就进到我们灵里。当我们在这生命里渐渐长大时,这生命就有机会从我们的灵里,扩展到我们里面其他各部分。当这生命扩展到我们里面各部分时,每一部分都有一个律来规律我们。这些律乃是从那一个生命之律发展出来的。……生命之律是凭着并照着生命的元素,从里面规律我们;字句的律法是凭着并照着死的字句,从外面规律我们。死的字句律法在于外面的教导,这生命之律却在于内在的知觉,就是生命内在的感觉。我们众人,无论大小,既然都有这生命之律,就不需要照着字句的律法而有外面的教导(来八11)(希伯来书生命读经,四九五至四九六页)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