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在约书亚、迦勒、和一切士师身上,我们看见神在能力里的行动,正如参孙的事例所描绘的,他是一个在能力的灵里行动,而不是在生命的灵里行动的人—士十四6。
二
三
在主的恢复里,我们不该走士师有能力作大工的路;我们若走能力的路,不走生命的路,那么无论我们作成什么,都毫无意义。
四
看见唯有生命才能生出基督,对我们是很重要的—路一35:
2
这乃是借着走生命之路的生命之人路得和波阿斯作成的。
一
生命是奥秘的,因为生命就是神自己—一1、14,五26,弗四18:
晨兴喂养
士十三25 …耶和华的灵开始感动他。
徒一8 但圣灵降临在你们身上,你们就必得着能力,并要在耶路撒冷、犹太全地、撒玛利亚,直到地极,作我的见证人。
罗八2 因为生命之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。
约书亚记、士师记、和路得记这三卷书陈明神行动的两方面一幅清楚的图画:祂在经纶之灵,就是能力之灵里的行动,与祂在素质之灵,就是生命之灵里的行动。
在约书亚记和士师记中,难以看出神在生命中的行动。在约书亚、迦勒和一切士师身上,我们看见神在能力里的行动。参孙是这事典型的例证。他在世的日子大有能力,他死的时候甚至能力更大,而他的死乃是自杀。在他身上我们看不见生命。他是一个拿细耳人,指明他将自己服在神的作头之下,不剃头发、不吃不洁的食物、也不喝酒(士十三5~7)。这些看起来是生命的方面,但实际上只是遵照神圣的规条。…参孙以神作他的头而有能力,这是照着规条而非照着生命。因他没有出于生命的东西,就不知道如何约束他肉体里的情欲。…性这件事乃参孙的一大绊脚石。他放纵而不约束自己,无论到哪里都放纵自己(李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册,九五至九六页)。
信息选读
参孙是士师记中最后一位士师。所谓最后,是指总结或完结。士师们整个的光景总结于无生命的能力。这很可悲。一个在神元首权柄之下的拿细耳人,一个完全顺服而分别出来为着神并归于神,且满了神圣能力的人,怎么也会放纵情欲,这很难解释。无论在何处,面对任何人,参孙都满了能力,但他同时又犯淫乱,满了肉体。…我在中国曾看过一些五旬节派的传道人,他们虽大有能力,许多人却也是任意妄为,不受规律、约束或管制。…(有)的人传扬又真又活的神,并传扬基督是神的儿子成为人来作我们的救主。他们所传的是基要并正确的,但他们却活在淫乱中。这些传道人可视为今日的参孙。士师记告诉我们,耶和华的灵感动了参孙(十三25),而其他的士师也同样大有能力。…他们虽然大有能力,却过于放纵他们的情欲,毫无羞耻、顾虑和约束。
在士师记黑暗的情形之后,有一卷简短的路得记,明亮、洁白且发光。路得记论到生命而非能力。以利米勒虽然没有犯罪,却因离开圣地迁到摩押而受神惩治;他因为这样,就没有过一种照着神永远经纶的生活。…神惩治了他和他的儿子,使他的妻子和两个儿媳成为寡妇,没有儿子(得一1~5)。拿俄米没有悖逆神,反而承认神是剥夺她丈夫和儿子的那一位(20~21)。
唯有生命能维持住谱系,将神带到人性里,好将基督服事给全人类作为供应。参孙、基甸或其他的士师,都不够资格作这事。已往我鼓励圣徒要得扩增,但我无意要任何人去作这事而不在意生命,象参孙或基甸那样。我们若没有扩增,看起来似乎是没有能力也没有工作成就;然而我们若成为谱系的一部分,将基督从永远带到时间里,那可能比较好(李文集一九九三年第二册,九六至九八、一〇〇页)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