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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甸作神大能勇士的内在意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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叁 
我们必须看见基甸失败的关键内在的意义:
一 
第一,基甸不仁慈;他杀了那些不支持他的同胞(士八16~17),干犯了神的第六条诫命(出二十13);基督是神的恩慈,领我们悔改(罗二4多三4弗二7)。
二 
第二,他放纵肉体的情欲(参加五16罗八4),对肉体的情欲毫不约束;这由士八30所指明,那里告诉我们,基甸有七十个儿子,“因为他有许多妻子;”此外,他在示剑的妾,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(31);借此基甸干犯了第七条诫命(出二十14)。
三 
第三,虽然基甸在拒绝管理百姓的事上作得正确(士八22~23),却贪恋百姓所夺的掠物(他们所夺的耳环),因而干犯了第十条诫命,百姓就将掠物交给他;基甸用他从百姓取得的金子制造了一个以弗得,这以弗得成了以色列人的偶像(24~27出三二1~42注1);结果,基甸的家和整个以色列社会都败坏了。
四 
士师记是关于享受那预表基督的美地;基甸的成功指明得着绝佳的机会享受基督,而他的失败指明失去享受基督的机会。
肆 
基甸放纵性欲并贪恋金子,导致拜偶像;贪婪就是拜偶像(西三5),淫乱和贪婪都连于拜偶像(弗五5);基甸的失败给我们看见,我们在对付性欲和钱财的事上,必须施行严格的管制:
一 
甚至在以色列国和以色列国最高峰的威荣里得荣耀的所罗门王(王上四34八10~11),起初是敬畏神、爱神的人,至终由于娶了许多外邦妻子,也成了拜偶像的人(十一1~13,见43注1)。
二 
基甸死后,以色列人的堕落开始于离弃耶和华他们的神,并且敬拜迦南人的偶像;结果他们就放纵肉体的情欲;此外,基甸的妾的儿子亚比米勒,杀了基甸的其他七十个儿子,而另一个儿子约坦逃跑了—士八33~九57
三 
约坦大胆宣告,将亚比米勒的掌权比喻为荆棘的掌权,与那些拒绝野心并成为神子民供应管道,象橄榄树、无花果树、和葡萄树的人相对(8~13);神报应亚比米勒向他父亲所行的恶(14~55),就是杀了自己弟兄七十个人;神也将示剑人一切的恶报应在他们头上;耶路巴力(基甸—六32)的儿子约坦的咒诅都归到他们身上(九56~57)。
四 
在基甸的成功里,他将自己联于神,但在他的失败里,他将自己联于撒但;离弃神而与撒但联结,就是进入这恶者里面内在的野心里—赛十四13~14
五 
我们没有权利与主离婚,没有理由离弃祂;我们必须接受祂,爱祂,尊重祂,尊敬祂,看重祂,高举祂,紧联于祂,并弃绝撒但到极点;这样我们就必蒙福;以耶和华为主、为头、为王、为丈夫的每一国家、每一社会、每一团体和每一个人,是有福的—诗三三12
 


晨兴喂养
  罗二4  还是你藐视祂丰富的恩慈、宽容与恒忍,不晓得神的恩慈是领你悔改?
  加五16  我说,你们当凭着灵而行,就绝不会满足肉体的情欲了。
  士八23  基甸说,我不管理你们,…唯有耶和华管理你们。
  基甸在大大成功—士师记里所记载以色列历史一切循环中最大的成功—以后,有了可怕的失败。他失败的关键包含三个因素。第一,基甸不仁慈;他杀了那些不支持他的同胞(八16~17),干犯了神的第六条诫命(出二十13)。第二,他放纵肉体的情欲,对肉体的情欲毫不约束。这由士八30所指明,那里告诉我们,基甸有七十个儿子,“因为他有许多妻子。”此外,他在示剑的妾,也给他生了一个儿子(31)。借此基甸干犯了第七条诫命(出二十14)。第三,他虽然在拒绝管理百姓的事上作得正确(士八22~23),却贪恋百姓所夺的掠物,百姓就将掠物交给他(24)(士师记生命读经,三〇至三一页)。
信息选读
  基甸放纵性欲并贪恋金子,导致拜偶像。贪婪就是拜偶像(西三5),淫乱与贪婪都连于拜偶像(弗五5)。甚至所罗门王,起初是敬畏神、爱神的人,至终由于娶了许多外邦妻子,也成了拜偶像的人(王上十一4)。基甸用他从百姓取得的金子制造了一个以弗得,这以弗得成了以色列人的偶像(士八27)。结果,基甸的家和整个以色列社会都败坏了。基甸起初拆毁巴力的坛及其偶像,但在他成功以后,却建立另一个敬拜的东西。这失败抵销了他一切的成功。…他的失败给我们看见,我们在对付性欲和钱财的事上,必须施行严格的管制。…在这些事上任何的放纵,都会抹煞我们对基督的享受。
  以色列惨痛历史第五、第六次循环(八33~十5,十6~十二15)的内在意义,乃是以色列离弃神,将自己联于偶像。这就是说,以色列人与神,就是她合法的丈夫离婚,转去随从许多偶像。…人离弃神,开始于创世记三章。…接受知识树,实际上就是与撒但结婚,与神离婚。
  基甸的失败是由于他离弃神,以及将自己联于撒但。…他将自己联于撒但,结果就是谋杀;他也放纵肉体、贪婪、犯奸淫。这带进他的家和整个以色列社会的败坏。…随从撒但,就是进入撒但堕落时所呈现的野心里。他要升到宝座上;他要与至高者一样(赛十四13~14)。因此,离弃神而与撒但联结,就是进入这恶者里面内在的野心里。
  在家庭生活里,每当丈夫和妻子爱主,并弃绝祂以外的一切,他们的婚姻生活就很美妙。然而一旦丈夫或妻子开始爱别的东西,以之代替主,他们的婚姻生活和家庭生活就变得混乱。
  我们没有权利与主离婚;我们没有理由离弃祂。我们必须接受祂,爱祂,尊重祂,尊敬祂,看重祂,高举祂,紧联于祂,并弃绝撒但到极点。这样我们就必蒙福。…我们若爱主,恨撒但,就必蒙福。然而,每当我们改变,开始爱基督以外的东西,我们就必遇见难处。诗三三12说,“以耶和华为神的,那国是有福的。”凡以耶和华为主、为头、为王、为丈夫的每一国家、社会、团体和个人,都是有福的(士师记生命读经,三一至三二、四一至四三页)。
  参读:《士师记生命读经》第六八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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