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
行自己眼中看为正的事乃是不法—士二一25:
1
“罪就是不法;”所以不法就是罪,或者反过来说,罪就是不法—约壹三4:
a
在约壹三4,“不法”(或,没有律法)是指没有或不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之下。
b
犯罪即没有律法,违犯律法。
c
在神面前,罪就是人任性、任意行事,随己意而行并背叛神的权柄。
d
不法就是不承认神的权柄,不服神的权柄。
e
行不法就是在神管治人的原则以外,不在这原则之下过生活;现今的时代,乃是充满不法,充满背叛。
f
不法不只是背叛权柄,也是行事如同没有律法。
2
基督要洁净我们,归祂自己成为独特的子民,作祂特有的产业,就为我们舍了自己,赎我们脱离一切的不法—多二14。
二
“不是每一个对我说,主啊,主啊的人,都能进诸天的国,唯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”—太七21:
a
进神的国是借着神圣生命的出生—一12~13,三5~6。
三
主耶稣斥责那些在祂的名里预言过,赶鬼过,并行过许多异能的人,因为他们这些“行不法的人”作那些事,是出于他们自己,不是因顺服神的旨意而作—七23:
b
事奉神的对面就是权柄;权柄的问题若没有好好解决,就在事奉上,各种样的难处都会发生。
晨兴喂养
太七21~23 不是每一个对我说,主啊,主啊的人,都能进诸天的国,唯独实行我诸天之上父旨意的人,才能进去。当那日,许多人要对我说,主啊,主啊,我们不是在你的名里预言过,在你的名里赶鬼过,并在你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么?那时,我要向他们宣告:我从来不认识你们,你们这些行不法的人,离开我去吧。
信息选读
在太七21,主不是说,“你们…父,”乃是说,“我…父。”这里主似乎说,“我是人子,是神子,我一直实行我父的旨意。你们也是神的儿子,是我的弟兄。因此,你们必须是我的同伴,并走我所走的路。…你们是我的弟兄、我的同伴、我的同伙。你们和我走同样的路,实行同样的旨意。你们照着我父的旨意与我同活。”…要实行父的旨意,我们需要走狭路。…我们的父有一个旨意要成就,但这旨意只能借着祂的生命才能成就。我们需要活在天父的生命里,并且凭着这生命而活。这种生活乃是为着实行父的旨意。
主从来不称许那些在祂的名里,却不照着天父的旨意(21)预言、赶鬼、并行许多异能的人(22)。主不否认他们作了那些事,但祂认为那些事是不法的,因为不是照着天父的旨意作的,与神圣的旨意不一致。主似乎说,“你们在我的名里预言过,在我的名里赶鬼过,并在我的名里行过许多异能,但我从来不认可你们作那些事。我从来不称许你们,因为你们不法地作那一切的事。你们在己里,在自己的欲望里,照着自己的心意,不照着我父的旨意作那些事。”因此,他们即使在主的名里作了那些事,也不能进诸天的国,却要“离开”主,就是在来世被拒于国度的实现之外,不能得国度的赏赐。
无论哪一种赛跑,跑者必须跑在正确的跑道上。你也许跑得比别人快,但你若跑出你跑道的线外,你就不被承认了。这种赛跑会被视为不法。你必须在跑道上赛跑,这就是说,你必须跑在狭路上。今天许多基督教工人的工作,不受属天跑道的约束。在他们自己眼中,他们在主的名里,并为着主作了许多的事。然而,在主眼中,他们的工作是一种过犯,违犯了属天的跑道。因此他们的工作是不法。…在主的恢复里,有限制的跑道,我们奔跑时必须受限制。我们若跑在跑道上,没有跑出去,我们就要蒙主称许(马太福音生命读经,三三六至三四〇页)。

